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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智慧租賃服務

@didifun So Fun

付費使用服務條款

一、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使用服務條款之接受與修改

  1.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使用服務條款(下稱「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是『零碳智慧租賃系統』使用服務訂戶(下稱「系統訂閱用戶」或「您」)與希璿綠能科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零碳智慧租賃系統』」或「本公司」)之間,就訂閱『零碳智慧租賃系統』指定翠鳥方案之服務(下稱「系統訂閱服務」或「本服務」)所生相關權利義務之完整契約。

  2. 用戶須先審閱並同意『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用戶服務條款(以下稱「用戶服務條款」,網路連結: https://www.didifun.store/user-agreement-zh)並提供真實且正確之必要個人資料完成網站會員註冊後,始可訂閱本服務並依所選擇之特定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進行智慧租賃系統使用。

  3. 您瞭解並同意一旦訂閱本服務,即視為您已認知並同意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內容。

  4. 為提供系統訂閱用戶更好之本服務或基於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得隨時變更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內容。倘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有修改或變更者,您同意本公司在做出上述改變或修改前,將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相關頁面上事先公告修改的內容與生效日。若您不同意修改或變更者,得於生效日前通知本公司後即刻停止使用本服務,惟如您於生效日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則視為您已同意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之修改或變更,本公司將依照修改或變更後之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內容對您繼續提供本服務。

二、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說明

  1. 企業客戶得享有於@Didifun Line官方平台之店家資訊露出。

  2. 您瞭解並同意其於訂閱前,已透過相關頁面中之說明,瞭解各方案下所提供之功能、及費用。謹請注意,『零碳智慧租賃系統』 系統訂閱用戶依據不同方案享權益有所不同,且每一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之內容及享有權益亦可能有所不同,請您根據自身需求選擇訂閱之。

  3. 您理解並同意,在您付費訂閱本服務後方可使用您指定的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內容。前述需要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方能使用系統內容,本公司會以顯著標註方式向您提示。同時,您理解並同意,您所訂閱本服務中的數據應用,根據自身技術研發及運營策略之需要,本公司持有其數據資訊。

  4. 翠鳥版、企業版及要求客製化專案等『零碳智慧租賃系統』之著作權均係甲方所有,甲方同意於本契約範圍內授權系統訂閱用戶使用,系統訂閱用戶不得重製、修改或再授權予他人使用。

  5. 系統訂閱用戶於履行本契約期間,系統訂閱用戶不得擅自使用本公司商標,如因履行本契約之必要使用,系統訂閱用戶於使用前應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6. 您可利用下列方式訂閱本服務(依配合服務所實際提出訂閱方式之時程而定)。

    1. IAP 3年期訂閱:
      使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 APP的用戶可以透過本公司提供之系統授權碼綁定於行動裝置系統平台所認定有效之付款方式訂閱本服務。IAP 訂閱為「自動續訂制」,亦即,用戶付款訂閱本服務成為系統訂閱用戶後,除非在次扣款日前 24 小時前 (實際依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之規定決定)於行動裝置系統之訂閱項目中按鍵取消訂閱,否則將視為您同意繼續訂閱本服務,並以首次訂購日作為次月相當日期之扣款日(例如,2020 年 4 月 23 日訂閱本服務,則 2020 年 5 月 23 日為次月扣款日,故至遲應於 5 月 22 日前完成取消訂約否則即會視為續訂下一計費週期,以此類推,實際依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之規定決定),直至您依照前述方式完成取消訂閱為止。取消訂閱時,可使用本服務之期間與費用將會計算至當次計費週期屆滿為止。使用 IAP 訂閱之系統訂閱用戶,因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規範,須自行依其行動裝置系統平台公司規範處理取消訂閱或退款事宜,如因此有生任何爭議,本公司並不負責。

    2. 信用卡及ATM付款訂閱:
      使用 Web 版本『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的用戶,可選擇信用卡及ATM付款方式訂閱本服務。信用卡及ATM付款訂閱為無續訂機制,亦即,付款訂閱本服務後,以首次訂購日作為下一週期相當日期之扣款日(例如,2020 年 4 月 23 日訂閱本服務,則 2020 年 5 月 23 日為次月扣款日,故至遲應於 5 月 22 日前完成完成線上續訂否則即停止系統服務,以此類推,實際依各付款平台公司之規定決定),直至您依照前述方式完成繼續訂閱為止。若要繼續訂閱,請使用網頁登入原訂閱帳號以繼續訂閱。如需辦理信用卡自動扣款需以書信通知本公司進行人工申請。

    3. 序號代碼兌換訂閱:
      序號代碼為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 發行用於兌換訂閱本服務一定期間之一連串英文數字組合,各個序號代碼均不相同且僅可兌換一次,用戶於取得序號代碼後,即可至兌換序號代碼專頁中輸入該序號代碼後完成訂閱本服務,一旦支援序號期限查詢,則可使用之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期間應以序號代碼兌換完成後所示者為準。部分序號代碼可能設有完成兌換之期限或單一用戶帳號兌換數量之限制,其以取得該序號代碼時所附說明為準。

  7. 本服務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規範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 2 條第 5 款「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規定。

  8. 您認知並同意本公司將可根據『零碳智慧租賃系統』業務開展或技術升級等情況,變更或修改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之相關內容或功能等項目。本公司在做出上述改變或修改前,將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相關頁面上事先公告修改的內容與生效日。倘您不同意前述修正或變更,可透過服務頁面或 APP 在生效日之前通知本公司終止使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惟若您於生效日之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本公司將自動視為您已同意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之修改或變更,本公司將以修改或變更後之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內容對您繼續提供服務。

  9. 倘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之價格有調整者,本公司將於價格調整生效前一個月公告,如您不願接受調整後之價格,請勿於調整生效日後使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

三、 責任限制

  1. 您瞭解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係按您訂閱及使用當時之「現況」提供。

  2.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不包括對系統內容或其操作流暢度之承諾,亦未包含對系統訂閱用戶之個人主觀期待品質之保證。

  3.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係透過公開網路提供,影響服務品質的因素非常多元,包括您個人設備、網路連線及所處實體環境,除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之傷害,您同意不向本公司就下述事項為任何損害或補償之主張:(i)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連線品質及内容的取用不受干擾及沒有失誤;(ii)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提供的資訊服務具備一定質量;(iii)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使用過程不會受到任何電腦病毒或有害資料影響;(iv)『零碳智慧租賃系統』 或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不含任何瑕疵、程式錯誤(bug)、閃退或無法使用等。

  4.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除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另有約定外,您同意本公司及其授權人不對您負任何損害賠償的責任,包括因使用或無法使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而引起的損失,或其它直接或間接的損失。如屬本公司故意或過大過失所致者,您同意每單一事件本公司依法所應擔負最高賠償金額,為您於過去一年內就訂購本服務而已支付予本公司之總金額。

  5.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及除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另有約定者外,因網路供應商、硬體商、第三方服務商及其他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系統訂閱用戶的任何瑕疵與損害,本公司不負擔保與賠償之責。

四、 擔保授權

  1. 本公司向您確保本服務所提供之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內容,為合法取得授權之權利人。

  2. 本公司如有違反前項約定而致使您無法繼續使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者,本公司應有義務補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

五、 期限及終止

  1. 除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另有約定外,您與本公司間就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之契約法律關係,自用戶完成訂閱成為系統訂閱用戶之日起生效至終止訂閱之日止,或因故提前終止或喪失『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用戶或系統訂閱用戶資格時為止。

  2. 您終止訂閱本服務前,對於終止通知送達前已委託本公司每月扣款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的指令仍然有效,本公司對於基於該指令扣除的費用不予退還,系統訂閱用戶使用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至當期結束為止。

  3. 本公司得因經營政策或其他考量終止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之提供,但應於終止前 2 個月以適當方式公告予系統訂閱用戶知悉。

六、 特約條款

  1.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翠鳥方案訂閱服務』僅供系統訂閱用戶作為1.1~1.5租賃產業使用

  1. 旅生活工具:園藝工具、車體美容用品、燈光設備、水電裝修設備等

  2. 旅生活樂齡0~100歲用品:樂高、桌遊、兒童玩具、嬰兒汽車座椅、嬰兒床、餐搖椅、嬰兒推車、電動搖籃、長照輔具等

  3. 旅生活旅宿:設計傢俱、綠色家電、藝術品(掛畫、攝影作品)等

  4. 旅生活寵物用品:寵物推車、寵物運輸籠、智慧貓砂盆、寵物烘箱、寵物自行車掛籃等

  5. 旅生活戶外工具:露營設備、潛水設備、釣魚設備等

租賃營利目的使用,系統訂閱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予任何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使用,或直接或間接作為其他商業或營利目的性使用。

  1. 系統訂閱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或編譯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或以任何方式妨礙本服務或『零碳智慧租賃系統』整體服務之運作。

  2. 倘本服務提供系統訂閱用戶得於『零碳智慧租賃系統』相關服務上傳、傳輸、發送或儲存任何檔案或資料之權利,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於合理判斷有違反法令、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違反「付費服務條款」或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之情事時,不經通知直接移除、取下、刪除或停止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之提供,且無需對系統訂閱用戶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如系統訂閱用戶認無侵權情事者,得檢具相關說明與文件,寄至本公司下列電子郵件信箱: admin@smartfinder.com.tw

您於訂閱本服務期間,不得有利用本服務從事不法或違反「用戶服務條款」或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之行為。
七、 違約處理

  1. 倘系統訂閱用戶有違反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或「用戶服務條款」之情事,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系統訂閱用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暫停或取消用戶或系統訂閱用戶資格,並得向系統訂閱用戶請求因此造成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向本公司請求的損害賠償,以及因任何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合理律師費用。

  2. 倘系統訂閱用戶因違反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或「用戶服務條款」而遭本公司提前終止本服務者,就系統訂閱用戶前已支付之費用,本公司將不予退還。

八、 其他約定

  1. 倘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有任何部份被宣告為不適法、無效或基於任何理由不可執行,則該部份並不影響其餘部份之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2. 本公司對系統訂閱用戶違反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之情事(如有)如未採取任何處置或法律行動,並不表示本公司放棄該處置或法律行動之權利,亦不影響本公司將來就類似情事採取處置或法律行動的權利。

  3.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如因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服務或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條款產生或相關之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4. 零碳智慧租賃系統訂閱付費使用條款如有約定未盡事宜,則以本公司「智慧租賃店家服務系統授權契約」為補充,惟若兩者約定有所矛盾時,以「智慧租賃店家服務系統授權契約」為準。

( Updated: January 24,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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